立會候選人路邊插旗陣 違法無人理?
發布時間: 2016/08/11 20:18
最後更新: 2016/08/11 20:41
尚餘3個多星期就是立法會選舉(9月4日),候選人各出奇謀搶攻宣傳,全港各區重點路邊都有不少候選人的宣傳直幡在飄揚,但原來根據選管會條例,為免影響行人及駕駛者的視線,候選人不准在欄杆及圍欄或其附近展示直旗。不過市民投訴也好不容易,亦未見有政府部門採取拆旗行動。
有市民發現街道圍欄長期豎立一排排的候選人宣傳直旗,部分更只在上、下班時間人流高峰時間豎立,高峰過後即拆,但直旗猶如馬路屏風,干擾駕駛者的視線,司機膽戰心驚。
市民Cherry Au在大埔、沙田、九龍及旺角發現,多名候選人都在圍欄處豎立直旗,「明明選管會規定不准掛直旗,但仍有人這樣做!」
在旺角學車的她憶述,行駛培正道附近時被宣傳直旗干擾視線。她說:
直旗『揖揖揚揚』,好容易擾亂集中力。我最驚轉彎位,直旗阻擋視線,根本看不到有沒有行人衝出馬路!有意外發生,唔通賴支旗?
居於彩虹的市民鄺小姐亦留意到,有候選人只在人流高峰豎立直旗。她說:
返工、放工高峰期都於地鐵站出口外的圍欄豎立4、5支直旗,人潮一退後便拆走。
居於沙田的單先生則形容,屋企樓下的候選人直旗有如「左右門神」般長期插著,無人理會違法問題。
Cherry曾向政府投訴,最初是致電政府一站通1823熱線投訴,但久久未獲回覆跟進結果,後來知道循「Tell me@1823的」手機應用程式及電郵投訴的回覆較快,「可能因為有白紙黑字的記錄,政府不能走數!」
她指出,日前已收到選舉事務處的電郵回覆會跟進其5宗投訴,並會再轉交至其他部門處理,
以前1823是直接交由食環署跟進、清拆,可能現正值選舉期,跟進問題又要隔多一重,都唔知要搞幾耐。
TOPick向選舉事務處查詢如何處理候選人豎立直旗的問題,處方只引用《選舉管理委員會(選舉程序)(立法會)規例),規定選舉廣告高度不應超過1米,長度不應超過2.5米;候選人或候選人名單不得在欄杆及圍欄或其附近展示易拉架及直旗。但選舉事務處沒正面回應會否採任何行動。
其實選舉事務處對候選人擺放的宣傳品有嚴格規定,想知道哪些位置是「禁區」及被市民指出疑違反規定的候選人回應,請閱:《選舉「旗海」涉違法 候選人:很多人都有掛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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